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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18-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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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2016714日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会议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强吉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沙坡头区检察院在市委、沙坡头区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沙坡头区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平安沙坡头”建设,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涉恶、涉毒、涉暴、涉众等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犯罪和侵犯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暴力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7312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09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案件15522113,其中,起诉14221872人,及时有效地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不批准逮捕243351人,不起诉96164。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轻刑快办等工作。不断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沙坡头区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制定《关于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可能判处轻缓刑的不再报捕的规定》,逐步解决了捕后轻刑率高的问题,减少了对轻刑犯罪嫌疑人的羁押。

强化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2013年被指定为集中管辖中卫市辖区内涉及未成人权益保护的一审刑事案件的基层检察院以来,我院成立未检办公室从严把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条件,进一步落实社会调查、帮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要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回访帮教、心理疏导等活动,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共受理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案件117147人,批捕98127人,不捕1920人。受理未成年人起诉案件12518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0188人,不起诉1114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

二、坚持惩防并重,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集中查办了一批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惠农扶贫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12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776人、渎职侵权案件7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通过对民生领域案件的查处,切实维护了民生民利,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提高自侦案件质量。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严格落实立案前报批、公诉引导侦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在稳定办案规模的同时,注重提高大要案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2012年以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大要案4661人,移送审查起诉3850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304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大要案22人,移送起诉46人,有罪判决33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也出生产力”的理念,结合案件办理,深入查找涉案单位制度漏洞,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5份,及时防控风险。先后在中卫市工商局、民政局、宁钢集团、中石油中卫分公司、沙坡头区各乡镇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5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利用下访巡访、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52次。通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4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40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依法监督。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和程序公正理念,不断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着重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2012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8人,针对公安机关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犯罪事实等情形,追捕79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检察建议书》52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通过量刑建议、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出庭支持公诉等形式,加强对同级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2012年以来,共向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发《检察建议书》33份,纠正漏犯30人,纠正漏罪58人,提请抗诉5件,改判3件,2件维持原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开展执行工作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申请执行活动监督等各类案件152件。提出督促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2件,提出督促收回国有资产检察建议26件,共督促收回国有资产5982.3万元。

四、狠抓窗口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控告申诉大厅”的基础上建成全区检察机关第一个“检察服务大厅”,积极发挥窗口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专设检察长接待室等区域,不断规范窗口服务程序。开展文明接待活动,通过互联网、QQ等方式开展预约接访,为来访群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四年来,我院先后被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用心服务人民群众。开展涉检信访重点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对有进京赴银上访苗头的涉检信访案件,及时制定包案方案,落实稳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重复来访,越级上访,主动化解矛盾纠纷。2012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3件(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99件(次),妥善处理集体上访17件,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3人。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年平均落实帮扶资金3万余元。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组建法律服务宣传队,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五、强化内部制约,不断规范司法行为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认真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结合专项活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司法规范。积极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执法办案网上录入、流转、审批、监督和考评,强化执法办案全程监督。加强集中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接待工作,推行律师网上预约接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多次出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案件信息公开检察长督办制,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自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线运行以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3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9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31份,受理辩护和代理预约42(人)次。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借助微博、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共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检察工作信息4000余条,解答群众咨询49次,制作专题微信31期。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新闻通讯425篇。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乡村(社区)干部等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情况。同时,诚恳听取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制度,选取典型案件,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社会人士参与和监督案件办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能力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等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确保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以案件评查、法律文书制作、外出培训等活动为载体,促使干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干警年均外出参加各类培训30余人次,12名干警在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4名干警被评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动态督察、专项督办、暗访纠风等措施,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推行执法办案黄、橙、红“三级防范”风险预警和责任捆绑机制,共对3名干警发出“橙色二级预警通知书”、对18名干警发出“黄色三级预警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问责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信息化硬件建设,高标准改造内外部局域网、检务公开自动查询和发布系统,完成高清晰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卷宗扫描、大楼内外安全监控等信息化建设,干警信息化办公、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科技强检再上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增强的四年;是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水平不断提高的四年;是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的四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沙坡头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和关心的结果。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尤其是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举措和办法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查处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强化民生领域法律监督等方面,与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司法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五年,也是奋力推进“四个沙坡头区”建设的五年。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沙坡头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抓好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推进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紧紧围绕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高服务大局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合同诈骗、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为群众正常诉求提供便捷渠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从宽政策,减少对轻微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矫正犯罪。

二、提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能力,着力保障脱贫攻坚等重大项目的开展。围绕沙坡头区委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查办发生在基层单位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紧盯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等重大工作的开展,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国家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

三、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着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加强与法院和公安的协作配合,坚持联席会议、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调等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诉讼监督合力,保障司法公正。积极探索开展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

四、提高司法办案的能力,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精准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各部门间的监督制约,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

五、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抓思想政治教育,抓检察文化建设、抓各项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带出过硬的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理念,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有效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年度工作全面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等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座谈交流、庭审观摩和评查案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健全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全面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检务公开工作,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真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沙坡头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为沙坡头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治服务。

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下功夫。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沙坡头区战略部署,科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履行职责中主动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众型等新类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继续保持查办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劲势头。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权力集中的重点环节、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针对惠农资金、涉农补贴在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等环节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下功夫。坚持理性监督、质效优先原则,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更好地维护法治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侦查、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重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上下功夫。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治信仰,提升职业道德。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理队伍,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加大检务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构建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严密的监督管理体系,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沙坡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服务和保障沙坡头区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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